手球比賽規則有哪些介紹

時間手球比賽時間分為上、下半時,各為30分鐘;中間休息時間通常為10分鐘。上、下半時每隊各有一次暫停(只有本方獲有持球權,方可獲得暫停時機,即向記錄台遞交暫停申請牌),暫停時間為1分鐘。如果在正常比賽時間結束時雙……

手球比賽規則有哪些詳細內容

手球比賽規則有哪些

 

  時 間

手球比賽時間分為上、下半時,各為30分鐘;中間休息時間通常為10分鐘。上、下半時每隊各有一次暫停(只有本方獲有持球權,方可獲得暫停時機,即向記錄台遞交暫停申請牌),暫停時間為1分鐘。如果在正常比賽時間結束時雙方打成平局,而競賽規程要求必須決出勝方,則在休息5分鐘後進行決勝期的比賽。  決勝期由兩個5分鐘組成,中間休息1分鐘(雙方交換場地)。如果第一個決勝期后仍為平局,休息5分鐘后再進行第二個決勝期的比賽。第二個決勝期仍為兩個5分鐘,中間休息1分鐘。如果第二個決勝期后仍為平局,將選定一方球門進行擲罰7米球,以決出勝方。即雙方各出5名隊員,分別依次擲罰;如仍為平局,則將進行1對1擲罰,直至決出勝方。

球 隊

手球比賽每隊只允許報名15名隊員,每場比賽在記錄表報名登記14名隊員。所有進場人員應遵守在本方換人區進行換人的原則,如違反此規定,違例隊員將被判罰出場2分鐘。  比賽時,上場隊員為7名,其中6名為場上隊員,場上必須自始至終有1名守門員。被認定為守門員的隊員可以隨時成為場上隊員,同樣,場上隊員也可以隨時充當守門員。守門員服裝顏色要與場上隊員明顯區別,隊員號碼不變。

比賽中的任何時間內場上隊員都不得超過7名,剩下的7名為替補隊員,必須坐在替補席上。坐在替補席上的還有隨隊官員,如領隊、教練、隊醫等,總數不得超過4人。隨隊官員中必須指定1人為"球隊負責人",僅允許該官員與計時員/記錄員講話,或在必要時與裁判員講話。

隨隊官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場地,如違反此規定將作為非體育道德行為受到處罰。  手球運動員的號碼規定為1~20號。規則沒有規定運動員必須使用哪一個號碼,但按照習慣,守門員通常使用1號、12號和16號。

主要罰則

手球規則規定,只允許守門員進進球門區,不允許攻守雙方隊員進進球門區獲利。但進攻隊員在完成射門動作,球出手後進進球門或防守隊員在不獲利的情況下,進進球門區可以不受罰。

  違 例

手球規則規定,允許進攻隊員持球走3步,運球后還可走3步,持球不得超過3秒。如違犯,將被判違例。  手球比賽中,雙方換人不需經過記錄台和裁判員允許,只要遵守在本方換人區內,先下後上原則即可。如違犯,則違例的隊員要被判罰出場2分鐘,並在受罰時間內其他隊員不能替換,即場上減員。

犯 規

手球規則允許防守隊員用張開的手臂進行防守,用手撥開對方手中的球,但不允許用拳頭擊打對方手中的球。  防守隊員可以用身體阻擋對方持球或不持球隊員的移動;可以用彎曲的手臂從正面接觸進攻隊員。但不允許使用推、拉、抱、撞、打、絆等動作,不允許故意向對方身上擲球。

處 罰

手球競賽規則對犯規動作判罰的最大特點,主要是體現在逐步升級的原則。對採取犯規動作的行為,判罰的程度要逐步加重。

手球競賽規則,對運動員犯規的處罰有4種:警告、罰出場2分鐘、取消比賽資格、開除出場。根據犯規時的情況,可判給對方自由球或7米球。  手球比賽由兩名權力相等的裁判員共同負責,裁判員在臨場執裁中使用18種標準手勢。